各有关乡、镇:
根据《浙江省鲜活农产品运输“绿色通道”暂行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结合我市鲜活水产品运输实际情况,为提供方便、快捷的服务,现就开具产地证明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、申请开具的条件:
①装运鲜活水产品(冻鲜、冰鲜、活的鱼、虾、蟹、甲壳类、贝类);
②挂本省牌照的货运车辆(含冷链、藏车);
③有效装载空间在70%以上。
2、坚持就近申请,就近核实,就近开具的原则,需开具鲜活水产品运输“绿色通道”产地证明的单位或车货主在装车前6~24小时向就近办理点提出申请,由就近办理点核实后开具证单。
3、实行一车一次一证单,不准重复使用。
4、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和车辆,一经发现,今后不予开具证单。
5、产地证明办理点:
(1)乐清市海洋与渔业局渔业科
电话:62529328 62522808
地点:乐清市市府大院内
联系人:徐义平 手机:13706601003
高忠辉 小灵通:82131720
(2)蒲岐镇农技站
电话:62211036 62211035
地点:蒲岐镇政府大院内
联系人:潘教胜 手机:13588971592
林龙银 手机:13587785870
(3)雁荡镇农技站,电话:62243369
地点:雁山路86号,雁荡管理局雁山饭店旁
联系人:章国平 手机:13867778769
杨建青 手机:13505876929
附件:《浙江省鲜活农产品运输“绿色通道”暂行管理办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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