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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具鲜活水产品运输“绿色通道”有关事项的通知
发布单位: 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: 2008-04-28 公开方式: 完全公开
索引号: YQ000-A0201-2008-0002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

各有关乡、镇:

根据《浙江省鲜活农产品运输“绿色通道”暂行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结合我市鲜活水产品运输实际情况,为提供方便、快捷的服务,现就开具产地证明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1、申请开具的条件:

①装运鲜活水产品(冻鲜、冰鲜、活的鱼、虾、蟹、甲壳类、贝类);

②挂本省牌照的货运车辆(含冷链、藏车);

③有效装载空间在70%以上。

2、坚持就近申请,就近核实,就近开具的原则,需开具鲜活水产品运输“绿色通道”产地证明的单位或车货主在装车前624小时向就近办理点提出申请,由就近办理点核实后开具证单。

3、实行一车一次一证单,不准重复使用。

4、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和车辆,一经发现,今后不予开具证单。

5、产地证明办理点:

(1)乐清市海洋与渔业局渔业科

电话:62529328 62522808

地点:乐清市市府大院内

联系人:徐义平 手机:13706601003

    高忠辉 小灵通:82131720

(2)蒲岐镇农技站

电话:62211036 62211035

地点:蒲岐镇政府大院内

联系人:潘教胜 手机:13588971592

    林龙银 手机:13587785870

(3)雁荡镇农技站,电话:62243369

地点:雁山路86号,雁荡管理局雁山饭店旁

联系人:章国平 手机:13867778769

杨建青 手机:13505876929

 

  附件:《浙江省鲜活农产品运输“绿色通道”暂行管理办法》